大同大学图书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(试行)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12-19 16:4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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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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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,消除安全隐患,防患于未然,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我馆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 一、组织机构

图书馆设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,组长由馆长兼任,成员由副馆长、各部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。

 二、工作职责

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图书馆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、教育、规章制度的制定、落实和检查。

 三、实行分级责任制

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三级责任制:馆长、副馆长为一级责任人,各部室负责人为二级责任人,各部门工作人员为三级责任人;一级责任人分别对御东校区、工学院校区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,二级责任人对本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,三级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阅览室、书库、工作间、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。图书馆夜间、节假日闭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由物业负责。

 四、定期巡查记录制度

 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要巡查所负责区域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;部室负责人定期开展管辖区域安全巡查,发现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给上一级负责人;馆领导要对上报问题及时整改,防患于未然。

 五、消防安全管理

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馆,图书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和燃烧物品;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;禁止随意改变、增设电源线路。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,灭火器摆放在规定位置。工作人员下班后应认真检查本部室门窗、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,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等,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 六、财产安全管理

各部室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破坏等工作。馆里配备给各部门设备和办公物品,本着“谁使用、谁保管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以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。对因使用人不负责任、工作失误造成的财产被盗、损坏的,追究其责任。

 七、网络安全管理

图书馆网络安全由技术部负责。图书馆网站安全管理,要负责网页代码的生成和管理,相关网页和系统故障的恢复和管理;数据安全,要定期做好汇文系统数据的备份,防止数据丢失;信息发布安全,信息要经过严格审查,避免信息内容出现泄密或者重大失误的事件发生。

 八、其它安全管理

要有效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、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。认真检查单位内部影响安全、稳定的因素,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理。对群体突发事件,要及时平息事态,并按章、依法妥善处理。对突出的治安事件,要及时上报和处理,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 全馆人员应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,认真学习并执行本制度。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执行,解释权在大同大学图书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