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7-12-19 16:44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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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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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库借书,不得转借和代借。证件持有人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借阅证,如有遗失要立即挂失,挂失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    借书实行开架式,选书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保持好书序。读者可通过读者屏确认自己所借还图书是否准确,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应。
    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发现有污损、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,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加盖印记,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由当前借书人负责。
    各类读者借书权限及期限:

读者类型

权限

借期

续期

本科生 专科生

10册

30天

30天

教师 研究人员

20册

60天

60天

其他教工

5

30

30天

 外借图书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出馆。如有意藏匿图书带出,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公休假、双休日顺延,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,将视情况停止借阅权。寒暑假逾期的图书,开学后系统自动延期。

 读者离校时,须还清全部所借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