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借阅规则
- 发布时间:2017-12-19 16:44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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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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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库借书,不得转借和代借。证件持有人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借阅证,如有遗失要立即挂失,挂失前的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借书实行开架式,选书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保持好书序。读者可通过读者屏确认自己所借还图书是否准确,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应。
借书时应当面检查,发现有污损、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,须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,并加盖印记,否则,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,由当前借书人负责。
各类读者借书权限及期限:
读者类型 | 权限 | 借期 | 续期 |
本科生 专科生 | 10册 | 30天 | 30天 |
教师 研究人员 | 20册 | 60天 | 60天 |
其他教工 | 5册 | 30天 | 30天 |
外借图书必须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出馆。如有意藏匿图书带出,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,公休假、双休日顺延,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,将视情况停止借阅权。寒暑假逾期的图书,开学后系统自动延期。
读者离校时,须还清全部所借图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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